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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舞蚊仔 整理:我的天涯 源帖:http://www.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books/1/84560.shtml
第 51-60 条, 共 4523 条.
苹果日报 陶杰2006-10-14黄金冒险号 职位和薪金
劳资关系,也就是伙计跟老板之间,是不必势同水火的。薪金少低一点不要紧,只要这位老板深受尊敬。从前有一家新闻机构,员工的薪金不高,但老板的名气大,他靠一枝笔创业,写小说,办企业,他的名字在公司是一个传奇。新来的小记者不会见到他的脸孔,都知道他的办公室在几楼,关于这位老板,在办公室的大楼流传许多小故事,他的字条,他赶写社论时的神态,他有时不乘电梯,在楼梯三步迈成两步地奔上赶下,只为了校正一个不太完善的句子。谁敢跟他要什么最低工资?
只知道拿着他的企业的卡片,在社会上,可以昂首递出去,在公司的招牌下,阁下的名字和职位,抵得过一字大学的硕士勋衔。薪水不算高,但在英国外交部的亚洲司当一个年轻的部长助理,薪水也很微薄,比起港督相差几倍。但这位助理却随时可以署理部长,给远在几千里外的港督礼貌地发出指示。薪水很低,出洋刚毕业,是甘于这份淡泊的,真正的补偿,是人已经进了这个权力的圈子,可以浏览每天各国大使发来的电报,汇报当地的局势,然后上午八上点正,在外交部的会议室开会,膝上一个活页夹,向外交大臣汇报。
真正的报酬在哪里?在这个工作环境殿堂般的气氛:宽长的石梯,走廊的一边挂着,由查理一世到艾登,历史名人的油画肖像。工作清苦一点不要紧,每天下午冬日的阳光从窗框透进来,这时刚好有一刻小息,冲一壶格蕾伯爵的红茶,进食两块曲奇,思考一下,泰国发生政变,大使邀泰皇之约,明天的午宴,时局敏感,是应该向大使推荐改期,还是照样赴约?这份工作,即使下达命令,也叫做「推荐」(Recommend)。一个二十三岁的年轻人,经历这样的处境,三五年之后他会有更远大的前途,当前的要务,是学会低调,谦卑,以及一点点悠然自处的孤独。干这样的差使是没有人会嫌低薪的,因为老板是相当值得尊敬的人。他的沉默,他用铅华蝇注的批示,他主持会议的简约,他紧抿的嘴唇。
无一不是精深的世故学问。当一个小文员,叫做Clerk或者学徒,叫Cadet,在英语中的份量很重,虽然职位谦低,薪金微薄。然而在这个骨节眼上,真的,钱不是一切。不是清高,而是在人生的舞台,跟从一位名角出场是幸运的。就像今天的一些沧桑的记者,会很自豪地说:查先生曾经是我的老板。他仍记得那一夜开动印刷机之前,在楼梯间一阵急促的脚步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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苹果日报 陶杰2006-10-14 陶杰文章:最低工资的宪制危机
销售税一波未平,最低工资纷争一波又起。前者是曾特府自招的风暴,后者则是遭到反对联盟咬住不放。
最低工资的问题,不错,英美加都有立法保障。然而,不要那么崇洋媚外好吗?英美欧洲,政府都是民选的,订立最低工资与否,一个政党列为政纲,挟选票上台,名正言顺地立了法,一点纷争也没有。
但香港的国情不同。香港的特首并非民选,一个八百人的选委会小圈子,利益山头众多。除了普选是王母娘娘指定的蟠桃,不可触动,其它水果却可以「任攞」,于是八百食客,这个伸手要西瓜,那个不依,也要梨子,曾荫权只有能派就派,能给就给,遂出现本届施政报告斥巨资三百亿之「务实派片」,「进取拉票」的奇特现象。一个非牟利的明爱幼儿园的家长,对特首无投票权,却无端端多了一万几千元塞给仔仔或囡囡的「学券」。此一「冇选票、有学券」的意外收获,如同一个人,根本没有去马会投注站排过队下过注,忽然马会的女职员,打电话到他家,通知他刚中了六合彩的一个安慰奖,奖金一百元,叫他马上来马会领钱一样,充满超现实感。
但是,碰到「立法保障最低工资」之争,这条「片」太大,对八百人小圈子,曾荫权派不了。理由很简单,不是怕佛利民隔洋再炮轰,而是立法保障最低工资,触犯了《基本法》「总则」之第五条:「香港特别行政区不实行社会主义制度和政策,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五十年不变。」
注意,这一条是「总则」,即份量比其它更重。确立最低工资,就是社会主义政策。大陆有,因为中国实施社会主义。香港的「生活方式五十年不变」,《基本法》公布于一九九○年,据中方一贯立场,香港的「资本主义生活方式」,以一九九○年为准。一九九○年的香港既无最低工资这回事,二○○六年如果有了,香港任何一个雇主,都可以寻求司法复核。李卓人和娴姐的反对联盟(以下简称「人姐盟」)一定不服气,就会喧哗:资本主义的生活方式,是泛指炒股票、赌马、嫖妓,最低工资,不在此限。但谁来决定「资本主义生活方式」的「具体范围」?《基本法》据说集中华民族精英智慧结晶之大成,理应是很神圣的,也是很清晰的。但遇到「最低工资」这道王八翻不过的门坎,看来除了问米于阴间的邓小平,就是有劳人大常委,再次释法,指示一下特区的终审庭的五大真假洋鬼子,是偏帮捍卫《基本法》的「当奴」,还是袒爱秋菊打官司的「娴姐」了。况且最低工资问题,千里来龙,结构复杂,八十年代,有外来劳工涌入;九十年代,有大陆移民之掩至。其后又因为金融风暴加八万五,香港工资一减再插水,董建华及其团伙天才地解释:香港的工资成本愈低,愈有利于对周边地区的竞争。按照董朝理论,绝不可设甚么最低工资。任由工资跌下去,有一天,当特区的保安和清洁工作的工资比东莞的楼盘的民工工资还低,香港的经济就会正式恢复竞争力了。最低工资还要立法?笔者的智商低,想不通。逢周一、三、四、六刊出
劳资关系,也就是伙计跟老板之间,是不必势同水火的。薪金少低一点不要紧,只要这位老板深受尊敬。从前有一家新闻机构,员工的薪金不高,但老板的名气大,他靠一枝笔创业,写小说,办企业,他的名字在公司是一个传奇。新来的小记者不会见到他的脸孔,都知道他的办公室在几楼,关于这位老板,在办公室的大楼流传许多小故事,他的字条,他赶写社论时的神态,他有时不乘电梯,在楼梯三步迈成两步地奔上赶下,只为了校正一个不太完善的句子。谁敢跟他要什么最低工资?
只知道拿着他的企业的卡片,在社会上,可以昂首递出去,在公司的招牌下,阁下的名字和职位,抵得过一字大学的硕士勋衔。薪水不算高,但在英国外交部的亚洲司当一个年轻的部长助理,薪水也很微薄,比起港督相差几倍。但这位助理却随时可以署理部长,给远在几千里外的港督礼貌地发出指示。薪水很低,出洋刚毕业,是甘于这份淡泊的,真正的补偿,是人已经进了这个权力的圈子,可以浏览每天各国大使发来的电报,汇报当地的局势,然后上午八上点正,在外交部的会议室开会,膝上一个活页夹,向外交大臣汇报。
真正的报酬在哪里?在这个工作环境殿堂般的气氛:宽长的石梯,走廊的一边挂着,由查理一世到艾登,历史名人的油画肖像。工作清苦一点不要紧,每天下午冬日的阳光从窗框透进来,这时刚好有一刻小息,冲一壶格蕾伯爵的红茶,进食两块曲奇,思考一下,泰国发生政变,大使邀泰皇之约,明天的午宴,时局敏感,是应该向大使推荐改期,还是照样赴约?这份工作,即使下达命令,也叫做「推荐」(Recommend)。一个二十三岁的年轻人,经历这样的处境,三五年之后他会有更远大的前途,当前的要务,是学会低调,谦卑,以及一点点悠然自处的孤独。干这样的差使是没有人会嫌低薪的,因为老板是相当值得尊敬的人。他的沉默,他用铅华蝇注的批示,他主持会议的简约,他紧抿的嘴唇。
无一不是精深的世故学问。当一个小文员,叫做Clerk或者学徒,叫Cadet,在英语中的份量很重,虽然职位谦低,薪金微薄。然而在这个骨节眼上,真的,钱不是一切。不是清高,而是在人生的舞台,跟从一位名角出场是幸运的。就像今天的一些沧桑的记者,会很自豪地说:查先生曾经是我的老板。他仍记得那一夜开动印刷机之前,在楼梯间一阵急促的脚步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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苹果日报 陶杰2006-10-14 陶杰文章:最低工资的宪制危机
销售税一波未平,最低工资纷争一波又起。前者是曾特府自招的风暴,后者则是遭到反对联盟咬住不放。
最低工资的问题,不错,英美加都有立法保障。然而,不要那么崇洋媚外好吗?英美欧洲,政府都是民选的,订立最低工资与否,一个政党列为政纲,挟选票上台,名正言顺地立了法,一点纷争也没有。
但香港的国情不同。香港的特首并非民选,一个八百人的选委会小圈子,利益山头众多。除了普选是王母娘娘指定的蟠桃,不可触动,其它水果却可以「任攞」,于是八百食客,这个伸手要西瓜,那个不依,也要梨子,曾荫权只有能派就派,能给就给,遂出现本届施政报告斥巨资三百亿之「务实派片」,「进取拉票」的奇特现象。一个非牟利的明爱幼儿园的家长,对特首无投票权,却无端端多了一万几千元塞给仔仔或囡囡的「学券」。此一「冇选票、有学券」的意外收获,如同一个人,根本没有去马会投注站排过队下过注,忽然马会的女职员,打电话到他家,通知他刚中了六合彩的一个安慰奖,奖金一百元,叫他马上来马会领钱一样,充满超现实感。
但是,碰到「立法保障最低工资」之争,这条「片」太大,对八百人小圈子,曾荫权派不了。理由很简单,不是怕佛利民隔洋再炮轰,而是立法保障最低工资,触犯了《基本法》「总则」之第五条:「香港特别行政区不实行社会主义制度和政策,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五十年不变。」
注意,这一条是「总则」,即份量比其它更重。确立最低工资,就是社会主义政策。大陆有,因为中国实施社会主义。香港的「生活方式五十年不变」,《基本法》公布于一九九○年,据中方一贯立场,香港的「资本主义生活方式」,以一九九○年为准。一九九○年的香港既无最低工资这回事,二○○六年如果有了,香港任何一个雇主,都可以寻求司法复核。李卓人和娴姐的反对联盟(以下简称「人姐盟」)一定不服气,就会喧哗:资本主义的生活方式,是泛指炒股票、赌马、嫖妓,最低工资,不在此限。但谁来决定「资本主义生活方式」的「具体范围」?《基本法》据说集中华民族精英智慧结晶之大成,理应是很神圣的,也是很清晰的。但遇到「最低工资」这道王八翻不过的门坎,看来除了问米于阴间的邓小平,就是有劳人大常委,再次释法,指示一下特区的终审庭的五大真假洋鬼子,是偏帮捍卫《基本法》的「当奴」,还是袒爱秋菊打官司的「娴姐」了。况且最低工资问题,千里来龙,结构复杂,八十年代,有外来劳工涌入;九十年代,有大陆移民之掩至。其后又因为金融风暴加八万五,香港工资一减再插水,董建华及其团伙天才地解释:香港的工资成本愈低,愈有利于对周边地区的竞争。按照董朝理论,绝不可设甚么最低工资。任由工资跌下去,有一天,当特区的保安和清洁工作的工资比东莞的楼盘的民工工资还低,香港的经济就会正式恢复竞争力了。最低工资还要立法?笔者的智商低,想不通。逢周一、三、四、六刊出
上面两篇章离偶们生活比较远
没啥共鸣:)
没啥共鸣:)
多谢 圆形废墟 朋友贴出 :)
港奴 朋友的解说让偶又长知识了,谢谢!
港奴 朋友的解说让偶又长知识了,谢谢!
苹果日报 陶杰2006-11-07黄金冒险号 重阳节
不知何时开始,重阳节变成在山头放火的焚树派对。一烧就是六万多株树,因为留下的冥镪和香烛,一堆很丑陋的传统工艺品。或许有人以为,跟中秋和万圣节一样,重阳也要「庆祝」的,一旦「庆祝」,就要讲一点气氛:纸元宝、红烛、饭煲,把重阳节经营成油鸡卤味加冥通银行溪钱的一场自由行,相当有地方特色。首先,现代人生活紧张,拜祭先人,清明节一次,忌辰是另一次,重阳节是让人登高避灾的,不是为了秋祭。其次,香港的永远坟场像一片碑石整齐的乱葬岗,那许多「先人」,平时像关在各自的小囚室里,饥渴无度地等待后人在同一天一起涌上山来喂食,这等场面,英文有一个字来形容,似是恰恰好,叫做 Pathetic。第三,许多广东的山坟形状,作半圆形,两翼拱抱环伸,姿态十分嚣赫,尽显里头的死人霸气。把坟墓建成一座豪庭阴宅,难怪后人觉得占地三千呎,缺的是家具、卡拉OK和两名菲佣,还有上网的计算机和手提电话,为纸品店带来许多生意。
只是老人家在地下,即使把一家纸制的尖东中国城夜总会烧下去,尚要附烧几颗「伟哥」,圆形的小药丸,怎样纸糊,是创意的挑战。中国的登高,不是旅游,也不是「寂寞星球」之类的旅行,富有庄子的逍遥风格,信闲漫步,不为了晨运健康,也不为收集标本,不过是逃避一场瘟疫,把恐惧化为悠然的心境。所以重阳节是一种很特别的Mood:遥知兄弟登高处,遍插茱萸少一人,即使怀念亲人,讲究的是一份「无心」,而不是「有意」。无心无为,方成为登高心情的主题,山下的瘟疫,变成了禁忌。大家都不要说破,山气日夕佳,飞鸟相与还,登高成为一种很独特的心境。就像中国山水画里,在丘壑和溪泉之间拄杖独行的那个小小的人物。山水画里的人物一般不画脸孔,一飘衣袖,一柱孤杖,交代了人和自然的关系。中国文化从来不必把「和谐」挂在嘴边,和谐是一个外来的洋名词:Harmony,在中国文化里,和谐在生活之中,在不落言诠一片忘机的空蒙里。和谐?说出来就俗气了。
就像方今重阳节,华人永远坟场剩下的鸡骨、残羮、胶袋,以及喝剩一半的蒸馏水胶瓶子,一把山火,把青翠的山岭烧了一半。看见这些新闻,已经没有感觉了,当所谓文化已经成为废墟。重阳节是「拜山」、「行山」,还是放火烧山?且看看今年十二月,去北海道,泡哪一口风吕温泉。
竟然分页了。
倒。
再稍微庆祝一下。
嘿嘿~
继续努力~。~
倒。
再稍微庆祝一下。
嘿嘿~
继续努力~。~
壹周刊 陶杰2006-10-19坐看云起时 无间道风云的外国月亮
月亮是外国的圆?随着《无间道风云》,老掉了牙的俗话,新的论证,永远令人着迷。
首先,港产片的故事受到荷李活的垂青,购买版权重拍,无论如何是全体香港人无上的光荣。半世纪以来,只有日本片有此礼遇,黑泽明的《七侠四义》就改编成《七侠荡寇志》,当然,黑泽明也是改编莎剧的能手:《蜘蛛巢城》、《乱》,是东西文化交流的佳话。
《无间道风云》公映,香港人火眼金睛地把马田史高西斯的新作跟原作比较,指出这里改了,不好;那里加了一些,好。其实这不过是皮相之论。《无间道》本来出色,但不是圣经,以港版《无间道》的标准来审阅史高西斯版的《无间道风云》,犯了一个毛病,叫做「无间道原教旨主义」。
什么叫原教旨主义?就像塔利班和拉登,他们视可兰经的一字一句为绝对的神圣,不许有现代化的诠释。原教旨主义的回教国家,人民生活悲惨,小偷要被砍去一只手,奸夫会被砍头,偷汉的「淫妇」会被埋在地洞里,露上半身,被群众用石头活活掷死。看《无间道风云》,首先要把原来的港产包袱卸下,不然就永远学不到新的经验。
因为港版《无间道》是一道快餐:香港观众没有耐性,看戏但求快速进入状况,许多重大的人物情节,不求详实的背景。史高西斯版的《无间道风云》,是一客全餐:汤、头盘、主菜,而且把餐酒的产地和牌子说得清清楚楚。
把麦当劳的快餐,跟一客法国全餐相比,是没有意义的。快餐首重饱满,以有限的材料,紧迫的时间,一只汉堡包的烧牛肉配一杯朱古力奶昔,也可以很可口。但如果时间充裕一点,腰包胀一点,谁不想吃全餐呢?《无间道风云》把刘德华的角色交代得比原作好:在一家杂货铺,黑帮头子积尼高逊收保护费时看中了这个小孩,只是一场戏,故事更加圆满。囫囵吞枣、粗枝大叶,是许多港产片的通病;荷李活讲认真,一个剧本审阅得很透彻,蒙混过关是不可能的。
有人说,麦迪文的样子「太奸」,比原版的刘德华,造型肤浅。然而,这一点却引证了港产片的通病:天王挂帅,票房孭飞,天王巨星有很大的发言权,首要注重自己在影迷心中的形象,怕造型太「奸」,流失拥趸。这点顾虑,怪不得天王,是中国小农观众的幼稚。中国人看戏,从小是为「捧明星」而买票进场,多过欣赏戏的本身。像京剧《借东风》,观众不看剧本、情节,只为了追捧马连良、谭富英,中国的戏剧很落后,原因在此。
因此,《无间道风云》里最敬业的演员就是李安纳度狄卡比奥。从《铁达尼号》的帅哥画家,沦为蓬头垢面的黑帮小厮。狄卡比奥的「形象」,一点也不讨好。但美国的女观众是成熟的,她们不会因狄卡比奥偶尔的「样衰」而离弃他。大导演史高西斯一言九鼎,叫你装孙子,谁敢逞强充王子?这是荷李活制度的伟大和合理之处。
然后很多人投诉,港版之中的一场好戏:「琛哥」曾志伟带领一帮手下进警署,跟「黄Sir」黄秋生讲数,一手把一桌子饭盒扫到地上的一场。在美国版中,这场戏删去了,改为双方在火车桥下对峙。
史高西斯改掉这场戏,是对的。首先,在美国,没有黑帮有如此毛胆,带着一批手下进纽约的警署跟警探如此放肆。其次,「民以食为天」是中国社会的传统,连警匪相互交流,也以一场「饭盒会」来维系感情,这一点,根本不符合美国国情。港产《无间道》这场戏很自然,但荷李活的版本,不可能让积尼高逊带着他的手下「法国佬」等人,踩进波士顿的警察局,咬着热狗,跟几个警探讲话,美国人看了,是会发笑的。
史高西斯的改编,主要是给美国人看的,所以他要把波士顿的背景,故意「抹黑」,让警匪两帮人满嘴的粗话。这等粗话很有地方特色,因为波士顿是美国人文荟萃之地,不但有一个交响乐团,连 MIT和哈佛大学也在那一个区域。史高西斯把波士顿糟蹋成这个样子,是故意的讽刺不明就里的外国观众,不要随便批评。
曾志伟的角色,加重了戏份。除了因为积尼高逊是史高西斯的老友,史高西斯还把这个黑帮头子烘托得很立体。他走黑道,不光是为了贪财,而是要建立雄霸一方的权力。积尼高逊在片中有一句话:「当一柄手枪装上了子弹,那么手枪是好的,还是坏的,有什么分别呢?」这句话,暗中骂的是总统布殊:不错,拉登是恐怖分子,但布殊却挟精良的武器轰炸伊拉克,布殊一样滥杀无辜,拉登是混蛋,那么布殊呢?
这一点,是马田史高西斯知识分子的包袱,是免不了的。史高西斯的电影有这个毛病:喜欢在片中写其美国东岸知识分子的哲理和洞见,把片子拍得很深,「东岸色彩」太浓,是拍给《纽约客》杂志的读者看的,由于太有「见解」,史高西斯的票房不算太好,有的作品,不知道他拍来做什么,像七八年前一出名叫Kundun的西藏戏,暗中支持藏独,不要紧,但拍得沉闷不已,一片劣评。
《飞行大亨》反而出色,但在全球不卖座。讲的是美国富豪侯活晓士的秘辛。他的自闭症和风流史。电影里有太多的「今典」——什么叫「今典」呢?就是指一个特定的时代,一个小圈子里的人物和交情的掌故,外面的人不知里头的脉络,就看得一头雾水。像李商隐的诗,许多是谓叹当时牛李党争的人和事,一千四百年后,这个政治小圈子的人物都不见经传了,后人就觉得李商隐的诗隐晦了。
马田史高西斯的毛病是不够通俗,但他又不屑,或不能走史匹堡那条路。《无间道》落在这样的导演手上,肯定弄出一套完全不同的菜式。是不是完美之作?当然不是。积尼高逊的夸张,二十年来已经令人生厌,这个人演戏演到「鬼上身」,变成了一个魔头。结局的时候,几个人互轰,死得太过干净,很震撼,但没有什么余味。一部好电影,主题明确,但不要表达得太尽。如果我是史高西斯——如果,仅仅是如果而已
——会把狄卡比奥放一条生路,让他最后反而成了真正的黑帮头目。「无间道」扮演得太深刻了,当身边一切人都死光,他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是人是鬼了。让狄卡比奥变成积尼高逊的接班人——他的警方的资料,不是都被删掉了吗?于是,这个世界正邪莫辨,邪恶的力量,生生不息,这才是最令人惊怵之处。
两部《无间道》都各有优劣,是一部通识的教材。通识,就是横跨东西文化:叫全香港的教师带领学生看这两部片子吧,看完之后,叫教师引领讨论,但有几位教师上得了这样的通识课?这是我对香港前途从不乐观的理由之一。
月亮是外国的圆?随着《无间道风云》,老掉了牙的俗话,新的论证,永远令人着迷。
首先,港产片的故事受到荷李活的垂青,购买版权重拍,无论如何是全体香港人无上的光荣。半世纪以来,只有日本片有此礼遇,黑泽明的《七侠四义》就改编成《七侠荡寇志》,当然,黑泽明也是改编莎剧的能手:《蜘蛛巢城》、《乱》,是东西文化交流的佳话。
《无间道风云》公映,香港人火眼金睛地把马田史高西斯的新作跟原作比较,指出这里改了,不好;那里加了一些,好。其实这不过是皮相之论。《无间道》本来出色,但不是圣经,以港版《无间道》的标准来审阅史高西斯版的《无间道风云》,犯了一个毛病,叫做「无间道原教旨主义」。
什么叫原教旨主义?就像塔利班和拉登,他们视可兰经的一字一句为绝对的神圣,不许有现代化的诠释。原教旨主义的回教国家,人民生活悲惨,小偷要被砍去一只手,奸夫会被砍头,偷汉的「淫妇」会被埋在地洞里,露上半身,被群众用石头活活掷死。看《无间道风云》,首先要把原来的港产包袱卸下,不然就永远学不到新的经验。
因为港版《无间道》是一道快餐:香港观众没有耐性,看戏但求快速进入状况,许多重大的人物情节,不求详实的背景。史高西斯版的《无间道风云》,是一客全餐:汤、头盘、主菜,而且把餐酒的产地和牌子说得清清楚楚。
把麦当劳的快餐,跟一客法国全餐相比,是没有意义的。快餐首重饱满,以有限的材料,紧迫的时间,一只汉堡包的烧牛肉配一杯朱古力奶昔,也可以很可口。但如果时间充裕一点,腰包胀一点,谁不想吃全餐呢?《无间道风云》把刘德华的角色交代得比原作好:在一家杂货铺,黑帮头子积尼高逊收保护费时看中了这个小孩,只是一场戏,故事更加圆满。囫囵吞枣、粗枝大叶,是许多港产片的通病;荷李活讲认真,一个剧本审阅得很透彻,蒙混过关是不可能的。
有人说,麦迪文的样子「太奸」,比原版的刘德华,造型肤浅。然而,这一点却引证了港产片的通病:天王挂帅,票房孭飞,天王巨星有很大的发言权,首要注重自己在影迷心中的形象,怕造型太「奸」,流失拥趸。这点顾虑,怪不得天王,是中国小农观众的幼稚。中国人看戏,从小是为「捧明星」而买票进场,多过欣赏戏的本身。像京剧《借东风》,观众不看剧本、情节,只为了追捧马连良、谭富英,中国的戏剧很落后,原因在此。
因此,《无间道风云》里最敬业的演员就是李安纳度狄卡比奥。从《铁达尼号》的帅哥画家,沦为蓬头垢面的黑帮小厮。狄卡比奥的「形象」,一点也不讨好。但美国的女观众是成熟的,她们不会因狄卡比奥偶尔的「样衰」而离弃他。大导演史高西斯一言九鼎,叫你装孙子,谁敢逞强充王子?这是荷李活制度的伟大和合理之处。
然后很多人投诉,港版之中的一场好戏:「琛哥」曾志伟带领一帮手下进警署,跟「黄Sir」黄秋生讲数,一手把一桌子饭盒扫到地上的一场。在美国版中,这场戏删去了,改为双方在火车桥下对峙。
史高西斯改掉这场戏,是对的。首先,在美国,没有黑帮有如此毛胆,带着一批手下进纽约的警署跟警探如此放肆。其次,「民以食为天」是中国社会的传统,连警匪相互交流,也以一场「饭盒会」来维系感情,这一点,根本不符合美国国情。港产《无间道》这场戏很自然,但荷李活的版本,不可能让积尼高逊带着他的手下「法国佬」等人,踩进波士顿的警察局,咬着热狗,跟几个警探讲话,美国人看了,是会发笑的。
史高西斯的改编,主要是给美国人看的,所以他要把波士顿的背景,故意「抹黑」,让警匪两帮人满嘴的粗话。这等粗话很有地方特色,因为波士顿是美国人文荟萃之地,不但有一个交响乐团,连 MIT和哈佛大学也在那一个区域。史高西斯把波士顿糟蹋成这个样子,是故意的讽刺不明就里的外国观众,不要随便批评。
曾志伟的角色,加重了戏份。除了因为积尼高逊是史高西斯的老友,史高西斯还把这个黑帮头子烘托得很立体。他走黑道,不光是为了贪财,而是要建立雄霸一方的权力。积尼高逊在片中有一句话:「当一柄手枪装上了子弹,那么手枪是好的,还是坏的,有什么分别呢?」这句话,暗中骂的是总统布殊:不错,拉登是恐怖分子,但布殊却挟精良的武器轰炸伊拉克,布殊一样滥杀无辜,拉登是混蛋,那么布殊呢?
这一点,是马田史高西斯知识分子的包袱,是免不了的。史高西斯的电影有这个毛病:喜欢在片中写其美国东岸知识分子的哲理和洞见,把片子拍得很深,「东岸色彩」太浓,是拍给《纽约客》杂志的读者看的,由于太有「见解」,史高西斯的票房不算太好,有的作品,不知道他拍来做什么,像七八年前一出名叫Kundun的西藏戏,暗中支持藏独,不要紧,但拍得沉闷不已,一片劣评。
《飞行大亨》反而出色,但在全球不卖座。讲的是美国富豪侯活晓士的秘辛。他的自闭症和风流史。电影里有太多的「今典」——什么叫「今典」呢?就是指一个特定的时代,一个小圈子里的人物和交情的掌故,外面的人不知里头的脉络,就看得一头雾水。像李商隐的诗,许多是谓叹当时牛李党争的人和事,一千四百年后,这个政治小圈子的人物都不见经传了,后人就觉得李商隐的诗隐晦了。
马田史高西斯的毛病是不够通俗,但他又不屑,或不能走史匹堡那条路。《无间道》落在这样的导演手上,肯定弄出一套完全不同的菜式。是不是完美之作?当然不是。积尼高逊的夸张,二十年来已经令人生厌,这个人演戏演到「鬼上身」,变成了一个魔头。结局的时候,几个人互轰,死得太过干净,很震撼,但没有什么余味。一部好电影,主题明确,但不要表达得太尽。如果我是史高西斯——如果,仅仅是如果而已
——会把狄卡比奥放一条生路,让他最后反而成了真正的黑帮头目。「无间道」扮演得太深刻了,当身边一切人都死光,他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是人是鬼了。让狄卡比奥变成积尼高逊的接班人——他的警方的资料,不是都被删掉了吗?于是,这个世界正邪莫辨,邪恶的力量,生生不息,这才是最令人惊怵之处。
两部《无间道》都各有优劣,是一部通识的教材。通识,就是横跨东西文化:叫全香港的教师带领学生看这两部片子吧,看完之后,叫教师引领讨论,但有几位教师上得了这样的通识课?这是我对香港前途从不乐观的理由之一。
作者:鸵鸟奥利弗 提交日期:2006-11-7 20:16:00
这几片真看得人神清气爽溽暑全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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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看来陶杰可减缓温室效应哦~
这几片真看得人神清气爽溽暑全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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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看来陶杰可减缓温室效应哦~
陶杰:阿扁只能循法治宪政下台
陶杰
2006-11-08
台湾司法院决定检控陈水扁总统夫人,阿扁下台压力大增。「天下围攻」是一场民粹闹剧,现在决定检控陈吴淑珍,就是民意要陈水扁下台的压力,多了合法性。一切按宪制的法治办事,就像上了车,一定要补车票,是民主宪政的胜利。
陈水扁还辩解,声称他阿扁上台后,自动放弃一半薪金,不领四千万元台币的全工资。言下之意,这是阿扁他对一个钱字,一早就有很「看得开」的证明,又怎会揩油于一千八百万国务机要费?
这种辩解于逻辑似乎不通。因为也可以反过来说:政治是一门虚伪的营生,正因为阿扁对外放弃了一半工资,暗地里才更有诱因,把堂皇放弃的一半暗中揩回。从人性虚伪的阴暗角度来看,此一任务,交给老婆大人来做,更为天衣无缝。
毛泽东生前也「工资」低微,平生最讨厌碰到钞票。当年许多亲中拥毛分子以此为例,吹捧毛泽东「大公无私」,说这是老毛一心为人民服务的伟大革命家胸襟。然而,毛死后却揭发其《毛语录》及毛着强迫发行全国,累积稿费人民币八千多万。这不是政治的伪君子又是甚么?
撇开这一切不论,陈水扁声称等到法庭一审,判决陈吴淑珍有罪,他就下台,这一点在法理上也没有错。根据香港英式普通法的「无罪推断」原则,陈水扁夫人即使被控贪污,也要等待法庭正式判决有罪。其中尚有一个可能:「陈太」贪污与一帮小姨舅和岳父岳母秘密勾结,做老公的日理万机,蒙在鼓里,虽有点难令人置信,但政治人物撑到这个地步,即使追求法理真相,也无法「水至清则无鱼」地要求终极的清白。阿扁下台只有两条合法途径:一是立法院再弹劾成功,二是陈太定罪,二者必居其一,而绝不可让施明德之流来「创造历史」。
台湾终于由民主走向民主宪政的成熟阶段了,所谓「天下围攻」的施明德民粹头目之流,再次抓狂,又发动甚么二十四小时静坐,已令人十分厌烦。与台湾对岸一个地方贪官动不动就盗窃几十亿元人民币相比,陈水扁夫妇涉嫌的贪污金额小巫见大巫。但对一个民主国家,有一个更加崇高的道德标准。此种案件,按英美等文明国家惯例,是总统与执政党马上私下谈判,让副总统吕秀莲代替总统职务,阿扁下台交换司法部之不起诉,或阿扁罪名成立后由吕秀莲特赦,保住民进党的名誉。如此则全案了结。如果台湾能有惊无险地走到这一步,则民主宪政更趋成熟,让全世界都看到,既有民主,也有宪制法治,台湾已成亚洲的模范。证明继日本之后,台湾也可以脱亚入欧,告别亚洲式的独裁大混沌,走向西方民主坦途。陈水扁再硬挺下去,以当前的民情,权威荡然无存,已不能有效履行总统职务。等到一审定罪,把总统宝座交给吕秀莲,交换特赦恢复平民身份是最完美的结局。至于倒扁运动要迅速鸣金收兵,不要天天把一条凯达格兰大道挤得水泄不通,影响民生活动。危机愈早了结愈好,剩下的问题如宋马内斗、台联与民进党不和、李登辉幕后扶持王金平等等,让政局在法治的轨道之上自然发展。民粹让路,专制消失,街头伪革命家散夥,小无赖下台,台湾的民主是会逐渐成熟的。这一点,全世界爱好自由的人更该对台湾有信心。
陶杰
2006-11-08
台湾司法院决定检控陈水扁总统夫人,阿扁下台压力大增。「天下围攻」是一场民粹闹剧,现在决定检控陈吴淑珍,就是民意要陈水扁下台的压力,多了合法性。一切按宪制的法治办事,就像上了车,一定要补车票,是民主宪政的胜利。
陈水扁还辩解,声称他阿扁上台后,自动放弃一半薪金,不领四千万元台币的全工资。言下之意,这是阿扁他对一个钱字,一早就有很「看得开」的证明,又怎会揩油于一千八百万国务机要费?
这种辩解于逻辑似乎不通。因为也可以反过来说:政治是一门虚伪的营生,正因为阿扁对外放弃了一半工资,暗地里才更有诱因,把堂皇放弃的一半暗中揩回。从人性虚伪的阴暗角度来看,此一任务,交给老婆大人来做,更为天衣无缝。
毛泽东生前也「工资」低微,平生最讨厌碰到钞票。当年许多亲中拥毛分子以此为例,吹捧毛泽东「大公无私」,说这是老毛一心为人民服务的伟大革命家胸襟。然而,毛死后却揭发其《毛语录》及毛着强迫发行全国,累积稿费人民币八千多万。这不是政治的伪君子又是甚么?
撇开这一切不论,陈水扁声称等到法庭一审,判决陈吴淑珍有罪,他就下台,这一点在法理上也没有错。根据香港英式普通法的「无罪推断」原则,陈水扁夫人即使被控贪污,也要等待法庭正式判决有罪。其中尚有一个可能:「陈太」贪污与一帮小姨舅和岳父岳母秘密勾结,做老公的日理万机,蒙在鼓里,虽有点难令人置信,但政治人物撑到这个地步,即使追求法理真相,也无法「水至清则无鱼」地要求终极的清白。阿扁下台只有两条合法途径:一是立法院再弹劾成功,二是陈太定罪,二者必居其一,而绝不可让施明德之流来「创造历史」。
台湾终于由民主走向民主宪政的成熟阶段了,所谓「天下围攻」的施明德民粹头目之流,再次抓狂,又发动甚么二十四小时静坐,已令人十分厌烦。与台湾对岸一个地方贪官动不动就盗窃几十亿元人民币相比,陈水扁夫妇涉嫌的贪污金额小巫见大巫。但对一个民主国家,有一个更加崇高的道德标准。此种案件,按英美等文明国家惯例,是总统与执政党马上私下谈判,让副总统吕秀莲代替总统职务,阿扁下台交换司法部之不起诉,或阿扁罪名成立后由吕秀莲特赦,保住民进党的名誉。如此则全案了结。如果台湾能有惊无险地走到这一步,则民主宪政更趋成熟,让全世界都看到,既有民主,也有宪制法治,台湾已成亚洲的模范。证明继日本之后,台湾也可以脱亚入欧,告别亚洲式的独裁大混沌,走向西方民主坦途。陈水扁再硬挺下去,以当前的民情,权威荡然无存,已不能有效履行总统职务。等到一审定罪,把总统宝座交给吕秀莲,交换特赦恢复平民身份是最完美的结局。至于倒扁运动要迅速鸣金收兵,不要天天把一条凯达格兰大道挤得水泄不通,影响民生活动。危机愈早了结愈好,剩下的问题如宋马内斗、台联与民进党不和、李登辉幕后扶持王金平等等,让政局在法治的轨道之上自然发展。民粹让路,专制消失,街头伪革命家散夥,小无赖下台,台湾的民主是会逐渐成熟的。这一点,全世界爱好自由的人更该对台湾有信心。
苹果日报 陶杰2006-11-09陶杰文章:伊拉克战争的功过是非
侯赛因被判死刑,伊拉克局势未了,国内的民主政治尚未成熟,教派内战频仍。侯赛因的判决引起争议,西方左倾舆论指判决伪善,为了美国中期选举造势,美国也同样「有罪」。
伊拉克局势发展成一个乱局,美国不是没有责任,这一点毋庸置疑,八十年代两伊战争,侯赛因的伊拉克得到美国支持。一九八五年,美国国防部批准美国化学工业厂商向伊拉克出售可制化学武器的五种原料,包括可制作炭疽武器的化学品Bacillus anthracis。这批杀伤武器的运售单,在美国参议院一九九四年发表的一项报告书有所披露。报告书追溯了十年前的化工原料贸易,目的是评估海湾战争中美军可能身中毒气的损伤状况。
英国也好不到哪里。一九八八年,英国向伊拉克出售可制作芥子气的原料,价值二十万镑。同年,英国厂商向伊拉克出售一种氯化物,声称用作制造原子笔芯和布染料的「工业用途」,贸易额仅二万六千镑,此等原料,同样可用作生物武器。
库尔德族人遭毒气屠杀,欧美早有所闻。然而八十年代中央情报局向美国驻中东的使节提交报告,指使用生物武器杀库族的是伊朗。一九八七年,侯赛因用生物武器屠杀了十八万库尔德族人,英美保持沉默。
此等交易,有案可稽,俱属事实。英美分化中东以制衡,是长期的政策,大国外交,本来如此,十分正常。如同中国今日声称「崛起」,一样用银弹贸易分化欧美关系。你可以做的,人家有本钱,一样也可以做,这叫做平等。英美对中东的分化政策,基于利益,加上国内商人以市场为本,盲目图利,这是资本主义的罪恶之一。然而八十年代既已铸成大错,今日有必要纠正。侯赛因既然是英美扶掖出来的恶魔,则解铃还需系铃人,前人种下的孽因,由布殊和贝理雅来清理,发动伊拉克战争,审判侯赛因,正是英美必须履行的一份国际道德责任。政治是「此一时,彼一时」,越共不也是中国用军火扶植起来的政权?一九七八年的「惩越战」又是甚么?何况所谓英美,二十年前与今日,不是同一个政体。八十年代的美国是列根主政,后来老布殊上台,资助侯赛因和拉登。今日的小布殊与老父不是同一条路,在外交政策诸多不和,做儿子的来纠正父亲的错误,这样的儿子,对历史负责,值得赞扬。英国对伊拉克出售化工原料,是保守党任内之事,又岂能以「英美昔日接济侯赛因,为何今日又反过来把他打倒」,而锁定布殊和贝理雅为「罪犯」?
如果此一逻辑成立,则发动「文革」的是中国共产党,后来通过否定「文革」决议的邓小平,也是中国共产党,挂的是同一副「中共」的招牌,邓小平一度还是老毛的心腹,这笔债又该不该算在老邓的头上?欧美的左倾舆论,拚命翻八十年代的老账,不但不足以否定英美攻打伊拉克,「有过必改」,更彰显小布殊和贝理雅勇于面对先任政府错误的责任感。这是民主制度的特点。发动伊拉克战争,结束侯赛因暴政,绝对有必要,战胜容易,战后扶掖民主难,布殊和贝理雅一样有错误,是另一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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苹果日报 陶杰2006-11-09黄金冒险号 候选人白袍考
特首「选举」,「反对党」推出一人,有气无力地挑战,并指如果没有对手,就不算选举。以今日的国际文明定义,这句话没有错。但依中国传统,「选举」的观念,最早见于礼运大同篇:「选贤与能,讲信修睦」,许多「学者」指出,这是中国自古也讲「民主」的理据。然而华文的奇妙,在于可以没有了一个主词,「选贤与能」,没有主语,不能确定所谓贤能,到底由老百姓一人一票来选,还是由皇帝,像选妃嫔小老婆一样,一个挨一个地打量、摸摸脸孔,说:「朕就要这个了」的那种「选」。
除非叫一个问米婆,把孔子从阴间叫上来,就「选贤与能」这句话来释释法。可惜已经过了两千年,孔子的阴魂早消散多时,不知投了几回胎,要问米也问不来了。既然华文之中没有「选──Election」──这回事,只有其它的「选」:Selection和Choice,那么理所当然,也没有所谓「候选人」这个怪名词了。候选人,英文叫Candidate,这个字源自拉丁文的「白色」(Candida)。二千年前,罗马人进官场,要穿一件白袍,在元老院里演讲的元老,都是穿白袍的,白袍代表诚实和坦率。因此,罗马的选举,无论是进政府做官,还是进元老院论政,有志者尚未够资格穿上白袍的,必须在身上的杂色袍上,用粉笔涂抹一片白色,以便让评选团远远看得见,把他叫出来,让他发表演说,自我介绍政纲。Candidate一词是这样的由来,其中含有颜色的视感。后来演化成Candid这个字,憨直、坦诚、无事不可对人言。
当然,真正从了政,并不要求这种品格,但是选举的时候,光明磊落,辩论真理,规则必须公正,言行必须君子,其本色跟罗马元老院的那一片白袍,倒很相称。一旦评为「候选人」,就失却了其中的意思。尤其是「博士候选人」,这是中文吗?中国旧时的科举,在皇帝御前考殿试,由皇帝朱笔亲阅,亲定状元,其中没有什么候选人不候选人的,都是天皇老子一笔勾决。正本清源,在一个字根上穷根究柢,就会明白为什么中国式的「选举」,「选」来「选」去,只有一个人自己跟自己「选」。曾荫权爵士在欧洲访问,碰上外国的记者提问,他会一脸的不自在,干笑两声,遮掩中国文化之「博大精深」,但是从礼运大同篇一直讲到罗马元老院,语言也是一种文化,其中是人是鬼,又岂是曾特首在欧洲打一个哈哈可以说得清楚呢?看六十年代的荷李活古装片,罗兰士奥利花、东尼寇蒂斯、彼得奥图,在温泉浴池冲完了凉,上台论说,一人搭拉着一件白袍,一边露臂,讲着讲着,还要把袍向上抽一抽,以防露点走光。那时候,还以为那是一条大浴巾呢。
侯赛因被判死刑,伊拉克局势未了,国内的民主政治尚未成熟,教派内战频仍。侯赛因的判决引起争议,西方左倾舆论指判决伪善,为了美国中期选举造势,美国也同样「有罪」。
伊拉克局势发展成一个乱局,美国不是没有责任,这一点毋庸置疑,八十年代两伊战争,侯赛因的伊拉克得到美国支持。一九八五年,美国国防部批准美国化学工业厂商向伊拉克出售可制化学武器的五种原料,包括可制作炭疽武器的化学品Bacillus anthracis。这批杀伤武器的运售单,在美国参议院一九九四年发表的一项报告书有所披露。报告书追溯了十年前的化工原料贸易,目的是评估海湾战争中美军可能身中毒气的损伤状况。
英国也好不到哪里。一九八八年,英国向伊拉克出售可制作芥子气的原料,价值二十万镑。同年,英国厂商向伊拉克出售一种氯化物,声称用作制造原子笔芯和布染料的「工业用途」,贸易额仅二万六千镑,此等原料,同样可用作生物武器。
库尔德族人遭毒气屠杀,欧美早有所闻。然而八十年代中央情报局向美国驻中东的使节提交报告,指使用生物武器杀库族的是伊朗。一九八七年,侯赛因用生物武器屠杀了十八万库尔德族人,英美保持沉默。
此等交易,有案可稽,俱属事实。英美分化中东以制衡,是长期的政策,大国外交,本来如此,十分正常。如同中国今日声称「崛起」,一样用银弹贸易分化欧美关系。你可以做的,人家有本钱,一样也可以做,这叫做平等。英美对中东的分化政策,基于利益,加上国内商人以市场为本,盲目图利,这是资本主义的罪恶之一。然而八十年代既已铸成大错,今日有必要纠正。侯赛因既然是英美扶掖出来的恶魔,则解铃还需系铃人,前人种下的孽因,由布殊和贝理雅来清理,发动伊拉克战争,审判侯赛因,正是英美必须履行的一份国际道德责任。政治是「此一时,彼一时」,越共不也是中国用军火扶植起来的政权?一九七八年的「惩越战」又是甚么?何况所谓英美,二十年前与今日,不是同一个政体。八十年代的美国是列根主政,后来老布殊上台,资助侯赛因和拉登。今日的小布殊与老父不是同一条路,在外交政策诸多不和,做儿子的来纠正父亲的错误,这样的儿子,对历史负责,值得赞扬。英国对伊拉克出售化工原料,是保守党任内之事,又岂能以「英美昔日接济侯赛因,为何今日又反过来把他打倒」,而锁定布殊和贝理雅为「罪犯」?
如果此一逻辑成立,则发动「文革」的是中国共产党,后来通过否定「文革」决议的邓小平,也是中国共产党,挂的是同一副「中共」的招牌,邓小平一度还是老毛的心腹,这笔债又该不该算在老邓的头上?欧美的左倾舆论,拚命翻八十年代的老账,不但不足以否定英美攻打伊拉克,「有过必改」,更彰显小布殊和贝理雅勇于面对先任政府错误的责任感。这是民主制度的特点。发动伊拉克战争,结束侯赛因暴政,绝对有必要,战胜容易,战后扶掖民主难,布殊和贝理雅一样有错误,是另一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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苹果日报 陶杰2006-11-09黄金冒险号 候选人白袍考
特首「选举」,「反对党」推出一人,有气无力地挑战,并指如果没有对手,就不算选举。以今日的国际文明定义,这句话没有错。但依中国传统,「选举」的观念,最早见于礼运大同篇:「选贤与能,讲信修睦」,许多「学者」指出,这是中国自古也讲「民主」的理据。然而华文的奇妙,在于可以没有了一个主词,「选贤与能」,没有主语,不能确定所谓贤能,到底由老百姓一人一票来选,还是由皇帝,像选妃嫔小老婆一样,一个挨一个地打量、摸摸脸孔,说:「朕就要这个了」的那种「选」。
除非叫一个问米婆,把孔子从阴间叫上来,就「选贤与能」这句话来释释法。可惜已经过了两千年,孔子的阴魂早消散多时,不知投了几回胎,要问米也问不来了。既然华文之中没有「选──Election」──这回事,只有其它的「选」:Selection和Choice,那么理所当然,也没有所谓「候选人」这个怪名词了。候选人,英文叫Candidate,这个字源自拉丁文的「白色」(Candida)。二千年前,罗马人进官场,要穿一件白袍,在元老院里演讲的元老,都是穿白袍的,白袍代表诚实和坦率。因此,罗马的选举,无论是进政府做官,还是进元老院论政,有志者尚未够资格穿上白袍的,必须在身上的杂色袍上,用粉笔涂抹一片白色,以便让评选团远远看得见,把他叫出来,让他发表演说,自我介绍政纲。Candidate一词是这样的由来,其中含有颜色的视感。后来演化成Candid这个字,憨直、坦诚、无事不可对人言。
当然,真正从了政,并不要求这种品格,但是选举的时候,光明磊落,辩论真理,规则必须公正,言行必须君子,其本色跟罗马元老院的那一片白袍,倒很相称。一旦评为「候选人」,就失却了其中的意思。尤其是「博士候选人」,这是中文吗?中国旧时的科举,在皇帝御前考殿试,由皇帝朱笔亲阅,亲定状元,其中没有什么候选人不候选人的,都是天皇老子一笔勾决。正本清源,在一个字根上穷根究柢,就会明白为什么中国式的「选举」,「选」来「选」去,只有一个人自己跟自己「选」。曾荫权爵士在欧洲访问,碰上外国的记者提问,他会一脸的不自在,干笑两声,遮掩中国文化之「博大精深」,但是从礼运大同篇一直讲到罗马元老院,语言也是一种文化,其中是人是鬼,又岂是曾特首在欧洲打一个哈哈可以说得清楚呢?看六十年代的荷李活古装片,罗兰士奥利花、东尼寇蒂斯、彼得奥图,在温泉浴池冲完了凉,上台论说,一人搭拉着一件白袍,一边露臂,讲着讲着,还要把袍向上抽一抽,以防露点走光。那时候,还以为那是一条大浴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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