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警察拿着大量的照片跑到了审讯室,照片上都是打捞上来的尸块。他们想要靠这个来攻破我的心理防线。我轻蔑地笑了笑。因为我并不害怕,他们不能证明那些东西是我扔的。即使可以证明,也不能证明那是我的妻子。因为尸块已经被煮过了。
警察笑着说道:“没事,现在科学很发达。你不是煮过尸体吗?只要我们能证明你煮的尸体与那些尸块有关系就可以了。”
我继续轻蔑地笑着对他说:“没有DNA,你没有办法证明的。”
警察说:“是吗?你的那口大锅没扔吧?只要我们能证明上面有同样的人类蛋白质就可以了。你不可能拿漂白剂刷锅吧?”
我喊道:“怎么不可能,实话告诉你,我还真是拿漂白剂刷锅了。”
连续不停的审讯让我身心俱疲、反应迟钝。直到看见了警察脸上那种胜利式的微笑,我才意识到,自己说错话了。我这样说,就等于是自己承认了罪行。意识到这个问题,我的身上立即变得冰冷,手心出满了冷汗。
很快他们找到了我扔掉的吸尘器。那个吸尘器太新了,被扔掉肯定会引起人们的注意。这个问题我当时完全忽略掉了。因为我当时想,如果尸体被处理得很干净,根本就没有人怀疑此事,又有谁会去注意一个旁不相关的吸尘器呢?显然我错了。就像我之前料想的,只要他们认定我有罪,他们总会找到证据的,不管我认为这个证据是多么的难以发现。
当我想到这里的时候,不禁苦涩地一笑。
不过我又想,就算他们发现了那个吸尘器,也没什么大不了。因为里面既没有血迹,也没有尸体,只是有一些灰尘而已,最多证明她在我这里生活过些日子,而我则是一个洁癖症患者罢了。
很快警察们的表情就证实了我的猜想。他们在审讯的时候神气活现,好像他们已经知道了一切。但是当他们出门的时候,在那转身的一瞬间,我可以看到他们沮丧的神情。是的,他们没有任何证据。
那天晚上,最后一次审讯时,一个警察拿出了一个信封。里面都是照片。他对我说:“也许我们现在还找不到证据,不过你应该看看这个。”
他将照片递给我,继续说:“我们调查她的老板了,我认为你说的事情是不可能的。”
cp2zmx,我希望读者喜欢我的作品是因为作品好,而不仅仅是因为作品免费。我写短篇实际上是想炫耀我的写作技巧,所以我希望你是冲着作品而来,而不是免费。呵呵呵
我嘟不哭,我不是调你的胃口,你是读者所以你不会特别在意字数,这篇作品看上去很短篇,但是实际上有一万四千字之多!这两天我平均每天更新在6000字左右!这绝对是一个巨大的写作量。不管在哪里,这都是一个极高的更新量了。不过还是谢谢你这么喜欢我的作品。我感到很欣慰。。。哈哈哈
他将照片递给我,继续说:“我们调查她的老板了,我认为你说的事情是不可能的。”
尽管照片很模糊,但是我还是可以辨认出那个熟悉的身影。我看到一个男人,那个男人就是我妻子的老板。在他的身边,还有一个帅气的年轻男人,与他手牵着手,表情很是暧昧。第二张照片里,他们在接吻。
警察说:“她的老板是远近闻名的同性恋!所以你的妻子与他搂搂抱抱,并不代表什么!现在你告诉我,你的妻子到底在哪里!”
我目瞪口呆地坐在椅子上,感觉脑子就像是被雷劈过一样的麻木。我错怪了妻子,我错怪了她!我们从小就相恋,父母认为她是为了我家的钱而与我在一起的,所以极力反对这门婚事,但是她毅然决然的选择与我私奔!我们在这个陌生的城市打拼,一切都是从头开始,好不容易组建了这样一个家。而她却因为我的猜疑而惨死于我的手下!一想到这里,我强烈求生欲望所构筑的心理防线,在愧疚感地重击之下,彻底地崩溃了。此刻我一心求死。
我终于承认了杀妻的罪行。后来他们依据我的供述,找到了分尸的工具,血衣以及那个巨大的塑料袋。也正是这些东西使我后来无法翻供,只能接受法院严厉地判决。
之所以后来想翻供,是因为我在供词上签字之后,警察趴在我的耳边悄悄告问我:“你知道这照片为什么那么模糊吗?”
我疑惑地摇头。
他笑笑说:“其实那些照片是我们PS出来的。”
我听了这话发狂一般地想扑过去打他,但我被锁在了椅子上动弹不得。我干嚎了几声之后,就昏了过去。
我知道我就要被判死刑了,刚刚意识到这个问题的时候,我心里很难过。我甚至认为这不过就是一个梦,只要我用力叫喊,我就可以从这个无比真实的噩梦中醒来。但是很快,我就接受了这个事实,毕竟我杀死了两个人,我罪有应得。
说来可能让大家不相信,其实几天之后,我就不太在意这件事了。比起我将要被判死刑来,我更关心的是,我怎么会杀死一个陌生女孩?这个女孩为什么会出现在我的家里?为什么门上会有钥匙?为什么客厅的灯变了颜色?为什么屋子里会有烟味儿?为什么尸体会在楼上的变电箱里。我不怕死,但我怕死得不明不白。
我求办案的刑警,我对他们说,求你们告诉我事实真相,我不能这么不明不白地死。那刑警点了点头说:等你上刑场的那天,我一定告诉你真相。我能相信他的许诺吗?我只能相信。
显然警察与我一样好奇这件事,在他们全力追查下,很快就搞清楚了事情的细节。在我将被押赴刑场的那一天,刑警如约来访,他告诉了我事情的整个经过。
原来,老板看上的女人并不是我的妻子。他们之间只是有点暧昧。他看上的是那个女孩。那个女孩是他们单位的新人。老板垂涎她很久,但这个女孩很纯洁,不肯为了升迁而出卖自己的肉体。于是这个老板就给了我妻子一万块钱,托我妻子在公司聚会上,在那个女孩的酒里下药将她迷晕。按照他们的计划,我妻子会在天亮前回来。这样即使女孩有所怀疑,但是因为屋子里就只有她一个人,女孩也无法认定自己受到了侵犯。
我们现在正打算要孩子,所以急需钱。我了解妻子,她自己可以忍受一切,但是为了孩子,她确实可以做出这样的事情。但是她当时并没有想到,这件事情的发展,超出了她的意料。
来自大西洋底的人,谢谢你关于尸斑问题的提醒。这个确实是疏漏了。你提到的问题,我会在修改版中进行订正!非常感谢。毕竟我不是搞司法的,呵呵。
不过里面有一个点可能是我没有交代清楚,这是两个案子。第一个案子已经开庭,即将判刑了。而且起诉他的罪名并不是故意杀人。所以才会有和解的情节。这个遗漏的部分也会在未来的修订版里详细地交代一下的。
第二次发现她老婆失踪,再审讯,那时第一个案子已经将要结案了。他供认杀妻之后,警察这才发现他杀第一个人是谋杀,只不过杀错了人。
那天公司聚会,一切都按照计划进行。老板故意将聚会地点安排在我家门口,以方便我妻子将她带回家。由于她一个人搬不动女孩,所以一同来的人是个男性同事。那个男性同事喝了杯茶,吸了根烟就离开了。这就可以解释为什么屋子里会有烟味儿。
那天晚上,我妻子见女孩睡的很熟,就离开了。临走时,门上特意给老板留了钥匙。但是就在那个空当里,我回到了家里。当我推开卧室门的时候,女孩刚好醒来,她见到我以为是坏人,就拼命打我。那个老板听到屋子里有吵闹的声音,就以为我发现了他们的丑事,而没有敢进门。当我凌晨离开屋子之后,我的妻子才回了家。
她发现了床上的尸体,因为尸体已经变凉,就认为尸体已经死去多时了。她认为我已经出差,不可能回家。于是很自然地推断是老板杀死了她。她打电话给老板,但是他不承认。
那个老板说:“我根本就没有去你家,说不定是你下药太多,把她毒死了。你现在最好去把尸体处理掉,别忘了,你收了我的钱,也是脱不了干系的!”
于是万般无奈之下,她将女孩转移到了楼上的变电箱里。也许她当时是想等第二天白天,让老板过来,一起把尸体处理掉。
不管她如何打算,都没有来得及去做,因为就在当天晚上,我就将她杀死了。后来,那个老板见到这两个女人都失踪了,就害怕地潜逃了。